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5-11-17 11:09   点击量:22次

11月11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凌忠果、产业发展司副司长李春芳,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出席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主持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重大中试平台、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规定,以及促进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民间投资发展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60余家境内外媒体70余名记者参加本场发布会。


图片


情况介绍


图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 关鹏: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几位同事一起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先介绍一下《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和有关情况。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加大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和融资支持,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推动民间投资发展。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有所放缓,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民间投资发展还面临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整体投资效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实施。

《若干措施》提出了13项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在扩大准入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同时,在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等方面也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在打通堵点方面,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权益保障、创新支撑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在强化保障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项目投融资支持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同时,从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有关举措。

此外,《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进行投资决策,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我先介绍这些内容,接下来,我和我的同事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


答记者问


央视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若干措施》提出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如何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要求?

关鹏

图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 关鹏:《若干措施》把这项政策放在第一条,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这项政策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我想可以从五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就是文件中明确提到的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等领域,政策范围是明确的。二是突出具有一定收益。以上这些领域的项目主要为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项目,其中有些项目具有一定收益,民间资本有参与意愿,政策主要是针对这类项目而言的。三是加强专项论证。对于这些重点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也就是说,我们要求在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就要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四是强调结合实际。考虑到不同领域的具体项目差异较大,民营企业参与意愿和能力也各有不同,因此在每一个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五是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持股比例。经过充分论证后,对于一些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比如近年来,我们持续推动核电等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需要强调的是,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同时,也一视同仁积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共同抓好政策落实。


新华社中经社记当前,能源领域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做法有哪些?下一步将如何贯彻落实《若干措施》?

徐欣

图片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徐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能源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举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推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释放投资新动能。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先后在新核准的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提高至10%-20%;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油气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二是创新投资新模式。我国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民营企业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随着能源转型发展,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经营范围不断扩展。适应网运分离改革,积极培育售电公司、油气托运商等经营主体承接能源市场化运销需求,民营售电公司已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去年底出台文件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今年5月,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打破大电网供电的传统模式,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更好地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三是优化投资新环境。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开展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对地方强制新能源企业配套产业、电价让利、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投资等干预市场行为进行整治,加大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份额、区别对待民营售电公司等行为的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在降低投资成本方面,出台新一轮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政策文件,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可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在降低准入门槛方面,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压减许可等级,方便民营企业参与电力设施建设,该领域民营企业数量占比已超85%。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研究论证持股比例,细化具体要求,有效推动《若干措施》落地。


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我们关注到,《若干措施》提到了数字化转型,请问如何理解和把握以数字化转型来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

陆冬森

图片


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 陆冬森:感谢您的提问。党中央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促进制造业、服务业数智化转型,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等重要任务,拓展了新的有效投资空间。

近年来,科技创新型企业、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等,都在持续投入数智化转型,加大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数字技术创新速度,以“数据+技术”双轮驱动,不断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塑造核心竞争力。在这些经营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大,最活跃、最具创新力,他们拓展了网络、算力、云平台等新兴投资领域;也通过规模化、协同式数字化转型,带动企业生产模式和产业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更好适应产品和订单结构性变化;同时,也培育了数字消费新需求,实现投资与消费、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

当前,数字化转型正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拓展和演进,范围更加扩大、转型程度更加深入。一是由政策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更加突出因地制宜,更加注重转型实效,以实际应用场景切入,精准对接转型需求,形成可持续生态,避免“为转而转”;二是由内部个体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转变,更加突出发挥平台作用,依托行业龙头链主、第三方服务商,共建紧密协同、合作共赢的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三是由单一服务向深层次综合服务转变,更加突出数据融合利用,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向中小企业提供轻量化、低成本、易维护的转型工具和方案,沉淀共性资源,实现“一地创新、多地部署”。

我们将采取系列措施,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一是支持行业龙头带动,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在订单获取、贷款融资、销路拓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转型收益,二是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通过培育更多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着力发挥转型赋能外溢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转型、更多资金投入。


深圳卫视记者:《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下一步有哪些政策设计和具体举措?

李春芳

图片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李春芳:谢谢您的提问。生产性服务业是产业发展的“粘合剂”,贯穿生产活动的全链条,是产业延链增值的关键支撑。民营企业贴近市场、机制灵活,与生产性服务业专业性强、融合度高、创新活跃这些特质天然契合。总体上看,“十五五”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民间资本大有可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具体到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改革试点为抓手树立转型升级典型样本。结合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创新多元化政策工具,支持民营企业持续探索制造业服务化的路径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三是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品牌。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导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发掘产业需求,持续深耕细作,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化服务品牌。今年5月10日中国品牌日以来,我们会同国家广电总局陆续推出“品牌中国公益行”“品牌中国故事汇”“品牌中国特色辑”,这三个系列的品牌传播活动取得良好反响,在这里也邀请广大民营企业共同参与。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请问《若干措施》在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政策支持方面,有何具体考虑?

关鹏

图片


运营商:安庆百科实业有限公司 招商电话:龙韬 18055660090 邮箱:aqbksy@163.com
电话:0556-5323113 传真:0556-5323811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同安路239号 邮编:246005
Copyright © 2018 安庆百科实业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7023864号-2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276号 技术支持 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