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电及家装厨卫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流通〔2024〕86号)等文件要求,征选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参与商户。现将征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在安庆市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家电及家装厨卫类产品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
2.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5.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能够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规范处置回收的废旧家电、废旧家装厨卫等产品。
8.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9.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
10.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1.家电类产品:2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不含手机、平板电脑、学习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 8 类。
2.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产品:2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净水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淋浴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等12类。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实体门店照片2张(门头+内部照片各1张)。
3.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后同)及2024年以来季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月度财务报表。
4.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免税证明,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纳税申报表。
5.商户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证明。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信用安徽)。
7.参与商户自行回收处置废旧家电、废旧家装厨卫等产品的,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相关资料;委托第三方回收处置废旧家电、废旧家装厨卫等产品的,提供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以及第三方企业在相关主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相关资料。
8.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商户盖章的承诺函。
9.独立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其他带银行业务章的开户凭证或银行交易回单截图。
10.参与商户汇总表、商品清单汇总表。
报送的资料要求:
1.统一用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版一式两份,PDF格式扫描电子版(参与商品清单无需扫描),参与商品清单表格电子版。
3.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活动期间,对参与商户及商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意向的商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下面流程报名。
(一)商户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的商户对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商户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初审通过的,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并附相关资料报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市市场监管、市税务等部门对各地推荐商户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省商务厅备案并提供省服务平台。同时,在“安庆市商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服务咨询电话
桐城市商务局 0556-6139326
怀宁县商务局 0556-4611583
潜山县商务局 0556-8939750
岳西县商务局 0556-2175916
太湖县商务局 0556-4161317
望江县商务局 0556-7171206
宿松县商务局 0556-7821653
迎江区商务局 0556-5055189
大观区商务局 0556-5502625
宜秀区商务局 0556-5689092
经开区经发局 0556-5577998
安庆市商务局 0556-5701576
五、有关要求
(一)鼓励参与商户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参与商户要严格落实承诺事项,按照要求规范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二)参与商户回收的废旧家电应交有正规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对残值较高、具备二手市场流通价值的旧家电,参与商户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处置,做好信息登记和统计。
(三)对存在不履行相关承诺、服务问题突出、违规处置废旧家电等行为的商户,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市县(区)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骗补套补、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