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和商务部等部门有关工作安排,9月7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消防救援局等9部门制定《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并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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