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安庆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通告,内容如下:
当前正值秋冬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在持续,国内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重点人员管理
1.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100%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更换或增加陪护人员,同样必须进行检测;
2.发热门诊就诊患者 100%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常规等健康检测;
3.为防止出现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医疗机构病区,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4.从中高风险地区和疫区来(返)安庆人员必须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一律按规定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监测。
二、严格科学佩戴口罩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1生防护指南》(WS/T698-2020)等标准和要求,以下十五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1.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其接触人员;
2.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3.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4.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及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等;
5.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现场采样、流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6.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7.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8.铁路、公路、水路客运以及民航、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和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及乘客;
9.外卖及快递员、邮政投递员;
10.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及饭店、酒店、食堂、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
11.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12.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卡拉OK、健身馆、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13.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及幼儿园老师;
14.参加在密闭空间举办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的工作人员;
15.其他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三、严格落实"一测一码"制度
进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场所人员和进入医疗机构、影剧院、游艺厅、网吧(咖)、健身馆、歌舞厅(KTV)、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各类办事大厅、宾馆等重点场所和单位人员,以及在密闭空间举办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参加人员,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核验“安康码”、“健康码”等。
四、严格通风消毒
车站、码头、农集贸市场、商场、密闭式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和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要按照规定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请广大市民做到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开窗多通风、注意常消毒,按照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