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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出台方案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发布时间:2021-03-08 09:25 by 点击量:4606次

近日,省政府出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方案》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开展差别化探索

芜湖位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崛起等多个国家战略的重要节点。在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综合服务中心,7×24小时无人政务服务超市提供包括涉企证照在内的15个政府部门268项“热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自助办理。“7×24小时无人政务服务,让企业、群众在非工作时间也能办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片区正率先在省内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并整合到营业执照二维码上,企业只需填报一张表、提交一套材料、申领一张许可证即可开业。


设立安徽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安徽的重大使命,是安徽服务国家开放发展战略的重大平台,也是安徽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大机遇。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近日,省政府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方案》。


“《计划方案》突出体现目标导向,逐一对照《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梳理形成112项工作任务。三至五年内分阶段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力争形成一批被国家认可的创新事项和实践案例。”省商务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计划方案》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经过3—5年改革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累实践经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推进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跃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安徽首创做法

近日,合肥高新区发布了自贸试验区高新区块阶段性建设成果。高新区块自启动建设以来,范围内新注册企业超1300户,企业总数超过1.1万户,新增企业数约占全省的1/3;签约入驻项目105个,总投资约380亿元。数据显示,自贸试验区高新区块投资创业热度高居不下。


安徽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19.86平方公里,涵盖合肥、芜湖、蚌埠3个片区。合肥片区着眼带动江淮、辐射全省,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商、节能环保、服务贸易、生命健康等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


芜湖片区着眼带动皖江、辐射皖南,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电、航空、机器人、国际航空货运、航运服务、跨境电商等产业,打造开放型产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区、江海联运国际物流枢纽区。


蚌埠片区着眼带动沿淮、辐射皖北,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跨境电商以及上下游相关产业,打造世界级硅基和生物基制造业中心、皖北地区科技创新和开放发展引领区。


《计划方案》明确,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计划方案》提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等要求,发挥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要节点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改革开放新高地。


“《计划方案》突出安徽特色做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安徽首创做法。健全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依托安徽创新馆建设科技大市场;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等。”省商务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实施“9+3+N”计划,推进试验区建设

围绕《总体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计划方案》提出,实施“9+3+N”专项推进行动计划,“9”即9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3”即合肥、芜湖、蚌埠3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N”即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增加的专项推进行动计划。


根据《计划方案》,全面启动营商环境、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产业优化升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片区联动和复制推广等9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在营商环境专项中,明确提出,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重点推进实施“四送一服”工程,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率先构建“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推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等8项工作任务。在深化投资领域改革专项中,明确提出,围绕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强化投资促进和保护、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重点推进简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推广市场化招商模式,探索建立国际园区合作新机制等11项工作任务。在产业优化升级专项中,明确提出,围绕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培育布局未来产业,重点推进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超前布局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化融合应用等13项工作任务。


“《计划方案》突出对标先进经验,主动对标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借鉴沪苏浙自贸试验区先进做法,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新型贸易、推进长三角地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等。”省商务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