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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行千亿万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08:50 by 点击量:4746次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现将《“十行千亿万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十行千亿万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行动信贷合作计划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26日 
 
“十行千亿万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发挥各自优势,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制造强省战略,精准施策、综合施策,全面深化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运用综合性融资服务手段,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目标

2021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省10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引导安排不少于30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用于支持不少于1万户中小微企业融资,其中,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资金不少于600亿元。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增量、扩面、提质、降本、增效”为着力点,创新融资产品,提升服务质效,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力争在贷款准入方面实现“敢贷愿贷、应贷尽贷”;在贷款审批方面实现“能贷会贷、多贷快贷”;在融资成本方面实现“应免尽免、能降不增”;在融资期限方面实现“长期授信、循环使用”;在融资服务方面实现“有求必应、精准高效”。

三、行动内容

(一)合作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为首批合作银行(合作信贷计划见附件)。

鼓励资本充足、经营情况良好,且有合作意向的其他省内银行机构参与合作。

(二)重点支持对象。

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性小微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企业,列入年度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中小微企业以及省市县经信部门推荐的优质中小微企业等。

(三)重点任务。

1. 拓展“首贷”面。发挥合作银行主体作用,通过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推动新增贷款更多用于支持目前处于初创期、成长期,有市场、有前景但未能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有效提高企业首贷获得率。

2. 扩增“信用贷”。鼓励合作银行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价和管控水平。结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鼓励提升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3. 推广“技改贷”。引导合作银行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照拟购置设备额或企业净资产的30-50%给予无担保贷款,专项用于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鼓励合作银行结合技术改造周期和特点,开发新型技术改造贷款产品,降低融资成本,扩大技术改造有效投资。

4. 供给“中长期贷”。引导合作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灵活通过年审贷、循环贷、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帮助企业实现新老贷款无缝衔接,有效解决企业倒贷难的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5. 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合作银行用足用好各项金融货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执行优惠利率定价。督促合作银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变相收费、虚增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6. 提升响应速度。支持合作银行开辟融资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对经信部门推荐的重点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资源配置,简化业务流程。鼓励合作银行实行助企客户经理制度,做到每户企业都有专人对接,提高专属服务和快速响应水平,做到“随时报送、随时审批”。

7. 提供综合服务。联合合作银行举办政策宣讲会、银企对接会、企业培训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赛事,组织合作银行赴企业开展调研、诊断,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供应链融资、投贷联动、债券融资等,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

四、行动步骤

(一)谋划启动阶段(2021年1-3月)。会同合作银行拟定合作方案或合作协议,细化目标任务、支持对象、工作举措,明确有关要求。举办“十行千亿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与合作银行现场签约。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3-11月)。大力推广合作银行特色金融产品,组织开展融资需求摸排对接,按季度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定期调度、通报专项贷款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收集典型案例、上报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各合作银行联合成立“十行千亿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工作推进小组),由分管厅长、分管行长任组长,厅有关业务处室局、各合作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各合作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或小企业部,负责工作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各市经信部门与合作银行市级分支机构比照省级合作模式,建立工作推进对接机制,强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强力推进合作协议落实落地。

(二)加快工作推进。各地要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加强投融资机构与企业间双向推介、深度对接,全面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各市经信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积极摸排企业融资需求,筛选后形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推荐给合作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开展融资对接。合作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主动对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按照自主决策、风险可控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差别化信贷支持,做好全口径金融服务。

(三)加大协调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讲,提升企业对专项行动知晓度,认真做好融资需求对接情况的跟踪、统计、分析、评估,加强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调度,按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需求对接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合作银行。银企合作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将适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合作银行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