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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长效发展机制的探索

发布时间:2020-12-16 09:06 by 点击量:5180次
智慧城市长效发展机制的探索

朱刚,柳雨晨,夏俊杰,孙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智能城市研究院,北京 100048)

摘要: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工程,目前缺乏统筹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的价值构建为核心,提出顶层规划、协同发展的建设模式和可持续运营的商业模式,融合的技术路线和科学合理评估为核心的长效机制,以及以县域智慧城市作为试点创新基地并打造智慧城市集群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智慧城市;长效机制;协同发展;建设模式;可持续运营;商业模式 

1  引言

智慧城市经历了2009年智慧城市1.0、2013年智慧城市2.0、2015年新型智慧城市的不同阶段,随后2016年城市大脑体系、2017年人工智能、2018年数字孪生、2019年万物互联及城市操作系统、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概念被提出,智慧城市的发展取得 了很多成果,但也存在很多痛点和难题有待解决完善,比如说以新概念营销为主、立意高远、根基不足、过于宏大,建设模式的落地性和合理性存疑,商业模式缺乏深度价值挖掘。依靠单一的解决方案、产品、系统、平台来解决上述问题已经不太现实,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和需求需要更科学、更灵活和更合理的模式才能实现智慧城市的美好愿景。因此,开展深度顶规引领,研究协同发展的建设模式、可持续运营的商业模式、融合的技术路线和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估等将会是智慧城市发展长效机制的基石,也具备现实意义。 

2   智慧城市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智慧城市在城市治理、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等场景存在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难题和痛点,缺乏长效机制。要根本性破解难题,需要持续创新,以价值为依归,在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内顶层规划引领,构建协同发展的建设模式和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在发展中持续破解问题。

2.1  发展现状及问题
本节重点分析智慧城市在建设模式和商业模式的现状及问题,这两个环节对长效机制的影响权重最大。 

2.1.1  建设模式现状及问题分析
由于智慧城市的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和企业具有如下不同的特点、风格和技术水平,因此有不同的建设模式。但目前的建设模式均不足以满足复杂多变的需求和高速发展的趋势,亟需探索更多的创新模式。 

(1)政府作为主导时,政策带动性和资源掌控力强,安全运行有保障。缺点是财政资金持续投入有困难;以管理为主,技术水平与前沿厂商存在差距;受各方制约因素较多,建设不够灵活,不能充分满足市场化和公众需求[1]。 

(2)政府作为客户,企业作为主导时,存在运营商主导、互联网企业主导、设备厂家或集成商主导3种情况。

 • 运营商为主导时,拥有长期的政企合作关系,生态合作伙伴多,具有较高的集成能力和丰富的资源,能很好地建设智慧城市所需的智能管道和智能平台;缺点是对与网络结合不紧密行业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化理解较浅。 

• 互联网公司为主导时,互联网思维可以更好地实现生态开放合作,在技术研发和实施部署方面具有敏捷开发、快速迭代的特点,在获取流量数据和获客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缺点是以数据流量变现和轻资产模式为主要诉求,对传统行业理解不深。 

• 设备厂家或集成商为主导时,对其擅长领域的业务非常熟悉,能够有效地契合用户需求,且专业技术能力强。缺点是在规划建设运营中只对该厂商擅长的领域理解深刻,对智慧城市整体理解较为片面;缺乏长期的资金保障,调动资源的能力也比较差;以卖设备和系统集成服务为主要诉求,难于站在整体宏观角度考虑智慧城市建设问题。

 2.1.2   商业模式现状及问题分析
 智慧城市的商业模式是一套完整的治理、服务和产品体系,明确每个参与方的潜在利益、责任和利益来源,可避免利益冲突,确保智慧城市运营长期可持续推进。现有商业模式主要靠政府财政投资来换取各类项目落地,痛点在于: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资,融资成本较高,存在城市信用及债务风险,不利于智慧城市的深入推进和复制;商业模式单一,没有好的价值工程设计和盈利点,制约了服务体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没有积极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中,未形成良好的产业互动,产业生态的上下游协同性和聚集性不强。核心价值没有被挖掘,投入产出收益不理想[2]。 

2.2  原因分析 
从智慧城市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来看,引起智慧城市没有协同发展、商业模式薄弱、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的具体原因如下。 

(1)从规划角度看,智慧城市的战略规划、发展规划和顶层规划三者界面不够清晰,缺乏有机联动,规划、建设、运营主体各自为战,未能形成有机整体。 

(2)从技术角度看,过于强调技术的重要性,过于倚重技术、软件、产品,而忽略了客户真正的需求、市场和科学规律。同时,技术还存在某些有待解决的瓶颈,比如大数据无法沉淀,缺乏有效运营,未能形成新的生产力。 

(3)从业务角度看,对行业和业务的理解不深刻,还停留在单一场景设计,没有形成联动场景,也没有完全理解单业务和复合业务的关键点和业务逻辑,更不用说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的真正联动协同发展。

(4)从价值工程看,各主要智慧城市参与方往往从企业自身的特性和基因出发,存在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和技术依赖,对智慧城市的解读有先入为主和思维定势的情况,只关注熟悉的价值点,对价值规律尤其是创新价值、衍生价值和长尾价值关注不够,对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自身造血,更不用说复制推广创造更多的价值。

(5)从效果评估来看,现有的智慧城市评估体系和标准有待完善,无法准确及时地评价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状态。 

3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长效发展的总体思路

智慧城市是长期的运营服务,而不是一次性项目,其建设运营长效发展问题的总体思路是通过树立以人为本、生态至上的理念,通过规划引领、立法保障、市场驱动,促进企业、产业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上下游产业生态协同建设,实现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的价值构建和先进技术的价值创造,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问题[3]。 

具体来说,是要针对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和商业模式,进行全生命周期的重构,系统化破解城市治理、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等场景的难题和痛点;通过整合完善价值链条,高价值领域反哺低价值和公益民生服务领域,推动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的闭环,实现共赢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融合,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从一次性系统集成项目向长期可持续运营服务转型,从部署离散应用系 统向统筹建设智能平台、生态融合、应用协同、产业联动和深度价值挖掘演进,持续探索新型建设模式和商业模式并进行深度融合,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开启新篇章。 

4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长效发展方案建议

智慧城市是一城一域的时空范围,集聚了土地、建筑、环境、交通等多元要素,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需要一揽子的举措,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全生命周期规划+创新协同的建设模式+精细化的分类商业模式+深度的价值工程设计+融合的技术路线(统一的新型基础设施+统一的融合云平台+解耦的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完善的创新评估体系等。这样可以提供 单一解决方案、系统、平台和产品等无法带来的最大限度价值实现,提供智慧城市源源不绝的发展动能。 

4.1  发展建议
(1)开展全生命周期规划
首先是要建立智慧城市的全生命周期规划体系,涵盖咨询→规划→设计→交付→运营管理等环节,充分进行多规合一、协同闭环;其次是要重视土地规划和产业规划,尤其是要运用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等新理念和新模式的重要价值。 

(2)探索创新协同的建设模式 
在完成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的规划后,需要有好的建设模式来确保规划的落地。这时,可通过新产业联盟和智慧城市运营商来完成智慧城市蓝图。 

一是建立新产业联盟,以企业为市场化主体,研究咨询机构为智库,政府引领并提供政策和财税支持,构建更紧密的平等、协商、合作和共享等机制。通过在智慧环保、智慧能源、智慧交通等细分赛道进行深度融合创新,及产业联盟内的优秀企业技术适配、产品协同、 体系化融合,共同进行智慧城市生态研究与建设。

二是构建由运营商或地产商等全国性企业转型升级而来的新型智慧城市运营商,整合上下游系统集成商、应用开发商等的技术能力,保障更顺畅的产业链运转、更强的综合解决能力、更灵活的合作运作,更好地为智慧城市的客户服务。智慧城市运营商或将为城市经济注入新的智慧活力,为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新价值。 

(3)设计精细化的智慧城市分类商业模式 
探索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吸引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进入,共襄盛举。创新的商业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免费模式:通过免费的方式吸引用户,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对分类客户进行增值服务收费。 

• 出租基础设施模式:通过出租类似机柜、存储、 算力、网络带宽、安全服务等进行收费。
 
• 收取服务佣金模式:对客户提供服务,收取合理的佣金。 

• 数据交易模式:对智慧城市咨询、规划、建设、运营等阶段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合规脱敏后,再提供数据价值挖掘、数据研发服务、精准营销服务等[5]

 • 创投孵化投资模式:VC(风险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等通过创投孵化和股权投资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更大范围地吸引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 智慧城市的建设。
 
• 多要素变现商业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土地、版权、软著、产业IP等多要素变现的途径,丰富盈利管线。

(4)进行价值工程设计 
在商业模式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智慧城市的价值工程设计,通过技术来驱动商业变革。如图1所示,先进行智慧城市需求分析,洞悉城市已有的需求,预见未来的新需求,精确理解需求;继而根据需求来创新商业路径,通过商业设计+技术创新+场景落地+商业模式验证的整合,确认可行性;最后,凭借价值、创新、组织和流程的闭环,结合技术来驱动商业变革,实现价值的可预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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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价值工程设计思路 

(5)推动融合技术路线 
通过统一的新型基础设施+统一的融合云平台+ 解耦的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推动技术融合,进而实现平台融合,形成智慧生产力,促进商业融合,进而推动各类资源共享优化,最终反哺技术的进一步融合,构建新的智慧城市技术路线闭环[4]

(6)完善创新评估体系 
传统的智慧城市评估主要是采用PEST和SWOT方法,对智慧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技术4个主要维度进行分析,并扩展到其他维度。但这种评估方法过于宏观和表面化,未能深刻反映出千城千面的特质,未能把脉城市的症结所在,自然也无法准确描述智慧城市的运营健康状况。通过系统评估在前、建设实施在后、在生命周期内定期复评并进行动态调整的创新评估方式,以及包含能源评估、环境评估、经济价值评估、社会影响评估、运营评价等的完善评估内容,极大提升智慧城市的价值。

4.2  创新构想 
智慧城市产城融合一直是人们的美好愿景,设计出智慧社区、产业园区、智慧城市在能源、环保、产业等方面联动协同的建设模式和商业模式,可以更多地吸引产业资本和地产资本进入,实现建设模式与商业模式融合共生,创造产业链协同发展、生态体系共同繁荣的模式,最终成为智慧城市长效发展的创新构想和发展范式(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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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城市、园区、社区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基于上述理念和方案,可以从社区到园区再到城市中挖掘一些切实的落脚点,进行协同发展建设模式与可持续运营商业模式的构想。

(1)构想1:绿色低碳社区和智慧社区环境治理 
绿色低碳社区采用综合能源站、余热回收、建筑光伏一体化、地热、储能等多元供能模式,提供可靠、安全的能源供应,充分挖掘潜力,为社区提供高效清洁用能,建设低碳、绿色、宜居、科技的社区。 

通过5G及物联网、云计算、AI等技术,将垃圾分类的政策宣贯、前端分类收集、中端运输、后端处理、广告营销、O2O商业运转等有机整合起来,避免碎片化的解决思路,实现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实现绿色生态可循环,可获得多种收益。如前端物联网设备费、按人头收取的卫生费、清运环节的提效收益、厨余垃圾处置收益、焚烧垃圾处置收益、平台系统集成费、网络租赁 费、平台广告营收、平台导流O2O营收等。 

(2)构想2:园区产业规划结合城市更新和社区 
改造社区在改造或新建时重点考虑与城市更新和产业布局的协同进行,可考虑异址建设新社区、增大容积率和建筑面积,并将原社区地址重新进行产业规划布局,导入产业IP,发展产业园区。这样一来,城市和园区经济将协同发展,老旧社区将获得新生,居民将享受更好的社区环境和服务,社区开发的过程也将产生收益并实现多方共赢。 

(3)构想3:统一新基建结合解耦云服务适配智慧城市多种需求
统一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融合智慧城市云平台+解耦云服务适应多部门需求,一方面可以增加系统稳定性、灵活性和扩展性;另一方面还可以解决多个政府部门服务和监管的需求,避免重复建设多套系统平台造成的资源闲置和浪费。 

4.3  落地建议
(1)以县域智慧城市作为试点创新基地
一方面,从县域地区自身特点来看,县域经济作为国内经济重要的一环,具有完整的要素,且空间范围适中,产业结构完整;另一方面,县域地区普遍面临着科技发展水平滞后、经济发展有待提速增长和人口流失等现实情况,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和潜力巨大。因此,县域非常适合开展规划理念、技术路线、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的融合创新,这将极大地推动信息惠民、振兴县域产业经济,并与智慧社区、智慧农村、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紧密联动,有效推动精准扶贫,为县域经济插上腾飞的翅膀,成为智慧城市的坚实后方,与城市共同生长[6]

(2)区域协同发展,打造智慧城市集群
在更大的时空范围里集聚更多的资金、技术、人 才、资源、可交易要素等,有利于优势互补、产业协同,可将智慧城市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全面推进城市群经济圈发展,并实现城市群基于新理念、新模式、新形态的可持续发展。 

5  结束语

智慧城市的发展充满了机遇与挑战,需要以更长期的视野进行思考和推进,以价值投资的思路来谋篇布局,构建智慧城市产业发展链,推动智慧城市生态融合,探索智慧城市协同建设路径,锻造包容开放、普惠利民、共赢共享的智慧城市发展模式,以期走得更远更稳更有效。 

参考文献

[1] 郭兴东. “互联网+”行动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研究[D]. 华中师范大学, 2016. 
[2] 郭小华. 智慧城市投资模式研究——以太原市为例[D]. 太原理工大学, 2015. 
[3] 杨巍, 包丽凯. 日本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及借鉴意义[J]. 中国工程咨询, 2020(2):78-85. 
[4] 乐利锋. 智慧城市建设融合策略实施[J]. 移动通信, 2016(23):29-36. 
[5] 郭会明, 于相宝, 高凤贤.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研究[J]. 经济研究导刊, 2015(12):164-166. 
[6] 赵洪轶. 我国县域地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考与建议[J]. 中国市场, 2019(1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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