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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全文来了!(一)

发布时间:2024-03-04 08:33 by 点击量:365次

2月29日,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分为18个部分、共100条措施。其中,围绕开办企业等17个重点指标领域,提出95条提升举措。针对企业反映较多、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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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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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

(2024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持续对标一流水平推进改革创新。贯彻国家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学习跟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指标体系,常态化对标国内外一流标杆水平,针对工作短板弱项,强化机制流程创新,推出更多集约高效、首为首创的务实举措。深入实施《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水平。


二、聚焦企业所需所盼优化为企服务。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监督体验员等工作,畅通经营主体诉求建议直达渠道,健全为企服务平台“一口收办”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企业高频反映、不满意较多的问题,以“找问题、建机制、求实效”方式,推动更多“一类问题”解决,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三、加强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聚焦“极简审批、极优服务”,加快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等建设和实际应用扩面提效,推动数字深度赋能。推广综合窗口智能助手、全省通办系统、长三角政务地图、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等便利化应用。注重改革引领与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加强相关模块化应用场景开发和运维服务,丰富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平台化、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宣介推送等方式,加大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改革成效宣传解读,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知晓率和认同感。加强本地区、本领域营商环境问题排查,坚决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推介先进经验,着力营造人人都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工作协同推动任务落实。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工作协同,加强重点指标领域、为企服务等关联工作有机衔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坚,全面、系统推进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对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要压实责任,加强跟踪问效,清单化闭环式推进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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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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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开办注销领域


1.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综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深化企业开办注销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深化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等“一件事”。


3.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注册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规范企业开办窗口服务制度,编制印发全省统一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审查指引,企业名称实施细则,注册资本登记指南。加强经营主体数据质量监测和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认缴等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


4.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以安徽码为载体,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制定数据归集标准,全量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展示,不断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


5.推进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高效衔接。进一步强化登记注册环节的实名验证,依托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强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共用。探索建设标准化地址库,开展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试点,在同一设区的市范围内,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分离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公示,可以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6.升级一体化电子档案系统。对全省一体化企业电子档案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纳入覆盖范围,归集行政审批、备案等信息,形成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电子档案,依法依规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提供查询服务。


7.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深入探索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深化“一屏注销”。

8.提升绿色经营许可审批质效。探索实施排污许可证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证同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实现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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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


9.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对照国家审批事项清单,合并简化相关部门审批事项,形成高质量的“全省一单”,包括事项名称、合并办理、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暂停时限、特殊程序(申请人整改、费用缴纳、部门会审、专家评审、技术评审、现场勘察、社会听证、批准前公示、审批公示)等内容,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0.持续提升项目开工效率。深入推进分阶段施工许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落实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


11.强化审批数字赋能。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程数字化管理,完善层级数据共享,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深化人工智能新技术与审批系统融合,推出更多审批场景应用,实现“线上智能导办、线下全程代办”。


12.推动审批系统集成。加强与国家有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升级改造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优化消防审验事项线上申报、流转流程,确保审验信息全量实时纳入审批管理平台。进一步理顺土地规划、投资在线、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数据交互机制,加强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13.提高监管和验收效率。完善基于工程风险的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项目招投标信息、审批信息、现场监管信息及信用信息的联动应用。推行竣工联合验收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三个一”制度,实现竣工即拿证。


14.探索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结合市政道路新建项目,将随路水电气网等管沟同步提前建设到位。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等企事业单位参与道路设计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保障设计和施工标准满足管线敷设要求,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15.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幅度优流程、减材料、提时效,最大限度便利项目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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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得电力领域


16.深入推进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开门接电”。加快电网配套项目规划建设,提前延伸配电网至待开发地块,实现企业“入驻即用电”。深化重点项目用电报装全程代办服务,打造“高级客户经理团队”,建立“意向接电+约时送电”契约式服务机制,助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送电、早投产。


17.巩固160kW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三零”服务改革成果。各市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在试点区域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200kW。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加快实现工程建设进度线上展示。


18.拓展“政务+电力”服务场景。试点推进“工商变更+更名”等公共服务“一次办”。拓展供电业务组合联办场景,实现“过户+改类”“过户+增容”“过户+退费”“销户+退费”“更名+增值税变更”等供电业务“一次办”。


19.深化“物流式办电”等新模式应用。完善办电进程全景式展示、办电服务催办、竣工线上报验、环节责任人查询等功能,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


20.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扩大“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范围,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实施频繁停电典型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小时、6.1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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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得用水用气领域


21.优化用水用气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体验。推动电子签章在用水用气过户、合同签订等高频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22.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组织实施。落实“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窗咨询、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要求,深入推进水电气网报装和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从企业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


23.提升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实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承诺制,推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健全供水供气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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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得互联网领域


24.加强互联网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宽带报装要求、办理进度、费用缴纳等信息线上线下便捷查询。完善网络费用公开机制,提前1个月告知用户套餐费用变动信息,及时公布、告知网络服务中断计划。按季度公开网络下载、上传速率、传输时延、故障恢复时间等互联网服务质量指标情况,提升服务质量透明度。


25.提高运营商通行权与共建共享水平。加强数字基础服务商通行权等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基站、机房等相关设施选址布局和配建要求予以统筹,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依法依规、高效便利办理规划、掘路、占路等投资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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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动产登记领域


26.推行绿色不动产登记模式。全面推行登记事项全省同标,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和电子证书(证明)应用。推行智能审核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登记所需信息嵌入式实时共享水平,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司法判决、信用、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等电子材料、电子证照调取应用,提升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水平。


27.升级改造省级不动产登记“皖美登”系统。强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支撑,加强风险防范,提升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等各类高频登记事项网办比例。加强登记相关信息跨层级、跨区域实时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长三角区域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事项“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范围。


28.深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优化“带押过户”“继承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住房贷款”“新生入学”等“一件事”办理流程。因地制宜推广“十五分钟登记服务圈”模式。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打通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全省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29.建立“一码关联”地籍调查新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以“码”关联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支撑项目用地、建设、规划核实、网签备案、竣工验收、交地(房)即交证等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


30.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信息透明度。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依托自然资源部门网站等渠道,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查询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