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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闻发布会(一)

发布时间:2023-07-24 09:29 by 点击量:6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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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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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俊(栾海军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正如大家所知,昨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公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理解《意见》的有关情况,我们今天请来了几个方面的领导同志与大家交流,他们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女士,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先生。

  下面,我们先请李春临先生介绍情况。

  2023-07-20 1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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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临(徐想 摄)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徐晓兰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安立佳副主席一起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7月19日,也就是昨天,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今天我想借用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文件出台的相关背景情况。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们常用“56789”来概括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实,这一特征也深刻反映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大家都知道,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而我国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是民营经济创造的,90%以上的经营主体是民营企业,一大批民营企业活跃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线,在外部环境日益复杂的大背景下,民营经济为压实经贸“压舱石”做出了巨大贡献。总而言之,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党中央陆续印发实施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各方面围绕文件贯彻落实,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迫切需要完善一批基础制度、出台一批管用举措、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更好提振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判断,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本次出台的《意见》共提出了八个方面31条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把中央精神领会好,这31条干货满满,一定要每一条都要领会到位,把发展方向把握好,把务实举措落实好,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我先介绍这些,下面我非常愿意和徐晓兰副部长、安立佳副主席一起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

  2023-07-20 15: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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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俊邀请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陈文俊:
  谢谢李春临副主任,下面欢迎各位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

  2023-07-20 15: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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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澎湃新闻记者:
  长期以来,不同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阻碍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在破除隐性壁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2023-07-20 15:12:59

  李春临:
  谢谢您的提问,您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正如您提到的,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围绕加快落实上述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比如,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比如,在招标投标领域,修改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力争通过扎实举措,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谢谢。

  2023-07-20 15: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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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红星新闻记者:
  《意见》中提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我们经常提到,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互为主体,请问工信部在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打算?谢谢。

  2023-07-20 15: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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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兰(徐想 摄)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提到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互为主体,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小企业联系着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强调要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同、部省联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健全法治环境。深入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推动出台配套法规,今年是《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施行20周年,目前已有27个省(市)出台了本地区的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加力完善政策环境。推动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仅去年一年,国家层面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就达40多项,带动省级出台配套政策文件270多个,同时,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压实各方面责任,切实让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三赋”专项行动,提升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搭建创新载体、集聚各方面创新资源。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是不断改善融资环境。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随贷等新模式,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

  五是加快构建高效服务体系。推动初步形成以国家、省、市、县四级近1700家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骨干、3800多家省级以上服务示范平台为支撑、广大社会化服务机构为补充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上半年全国各类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共计700多万家。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从2019年起定期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已覆盖全国36个重点城市,“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效果逐步显现。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从上述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优质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中小微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谢谢!